2019冬戀蘭陽溫泉季-礁溪溫泉 祈水感恩禮系列活動
「礁溪溫泉舞」影片徵選活動簡章
- 活動說明:
藉活動炒熱冬戀蘭陽溫泉季的話題,增加礁溪溫泉的曝光率,吸引更多人來到礁溪旅遊。
溫泉舞影片徵選活動,由主辦單位提供溫泉水美人表演約30秒的溫泉舞示範,並提供主辦單位指定背景音樂,供民眾參考學習,請民眾組隊報名參加競賽。
- 指導單位:宜蘭縣政府。
- 主辦單位:礁溪鄉公所、礁溪鄉民代表會、宜蘭縣觀光協會、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。
- 承辦單位: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。
- 協辦單位:宜蘭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、湯仔城溫泉產業暨觀光發展協會。
- 活動辦法
- 影片主題:以冬戀蘭陽溫泉季「礁溪溫泉舞」為主題,化身溫泉代言人,透過溫泉意象主題音樂結合舞蹈,拍攝行銷礁溪溫泉影片。
- 不限性別、年齡,皆可參加,如參賽者未滿20歲者,切結書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應由法定代理人簽章。
-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團體報名,不限參賽人數,以團隊方式參賽者,須授權指派一名代表人,由代表人填寫報名表資料,參賽作品由代表人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,獲獎作品由代表人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、肖像權授權使用同意書與獎品領取,獲獎獎品請自行分配。
- 多名參賽者請確實填寫 ,截止後恕不接受增加、刪減或變更參賽者。
- 影片規格
- 參賽作品以主辦單位提供的音樂檔30秒為準,舞蹈動作以教學示範影片為參考。
- 影片格式:MP4/MOV/1920*1080(HD)。
- 參賽作品之拍攝不限國籍、不限語言、不限拍攝對象,更不限拍攝用器材。
-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,如曾經被公開放映、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,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。若獲獎者已領取獎項,應將所領取之獎項,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。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,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- 上傳之影片須加註「2019冬戀蘭陽溫泉季-礁溪溫泉祈水感恩禮」等字樣,方取的參賽資格。
- 報名方式
- 收件日期: 108年11月 5日至108年11月 20 日
- 活動簡章及報名表,請至「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」網站下載
網址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hot.spring.industry/
- 參賽者請依下方三步驟完成報名即可。(若作品經評選後獲獎,參賽者須提供主辦單位原始檔作品光碟一份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,故請保留原始檔案,屆時將有專人聯繫相關事宜)
步驟一 | 步驟二 | 步驟三 |
上傳影片作品至Youtube頻道,並設定公開,影片標題須以冬戀蘭陽溫泉季「溫泉舞」-中文姓名(團隊名稱)-作品名稱。 | 至協會粉絲專頁,下載活動簡章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。 | 線上填寫報名表單並回傳著作權授權同意書,即完成報名。 |
九、評選方式
- 初審: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依照活動辦法規定審查,評估內容是否符合主題、規格、清晰度、投稿日期、是否有不宜觀賞等客觀條件,通過初審者,主辦單位會將其影片放在官方粉絲專頁,供粉絲投票。
- 複審:由專業人士評選,評分標準如下:
評分項目 | 評分標準 | 佔比 |
網路票選 | 參賽者投稿作品,網路人氣按讚與分享次數 | 30% |
創意 | 內容原創創意呈現 | 30% |
主題呈現 | 內容扣合主題,製作與表現技巧 | 40% |
※備註:
主辦單位收到影片連結檔,將上傳至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facebook粉絲專頁,供大家投票。網路票選評分機制,網路人氣「按讚次數」與「分享次數」加總,排名第一為100分,第二名99.5分,依序遞減0.5分,所得分數再乘以評分佔比30%,即為網路票選評
十、獎勵辦法
序 | 獎項 | 獎金/獎品 | 人數 |
1 | 第一名 | 獎金NT$ 5,000、獎牌一座 | 一名 |
2 | 第二名 | 獎金NT$ 3,000、獎牌一座 | 一名 |
3 | 第三名 | 獎金NT$ 2,000、獎牌一座 | 一名 |
4 | 佳作 | 獎金NT$ 1,000、獎狀一張 | 二名 |
十一、獲獎方式及繳交資料
- 獲獎名單將公佈於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FB,並以E-MAIL與手機通知,不另寄獲獎通知信函。
- 獲獎回覆程序:獲獎作品需提供獲獎人身份證字號、戶籍地址資料,將作品原始檔(MP4 / MOV)光碟、報名表正本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與肖像權授權使用同意書,一併寄回主辦單位,經確認完整後始算完備。
十二、競賽時程
項目 | 時間 |
收件時間 | 108/11/5(二)~11/20(三) |
線上瀏覽/投票時間 | 108/11/21(四)~11/30(六) |
獲獎名單公佈 | 108/12/5(四) |
十三、注意事項
- 影片由主辦單位提供背景音樂,內容舞蹈動作必須符合溫泉元素。
-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參賽者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利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獲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參加者獲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,且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- 參賽作品所有內容(不包含配樂)必須為原創,配樂須使用原創或無版權音樂,嚴禁涉及色情、暴力、毀謗、人身攻擊、傷害他人商譽/名譽或不雅作品之內容。參賽者亦不應有透過任何不正當之方法直接或間接影響網路人氣「按讚次數」與「分享次數」結果或其客觀性(包括但不限於:以虛設帳號創造按讚次數或分享次數、以任何利誘方式吸引或購買按讚次數或分享次數)。如發現違反上開事項或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,或涉及仿冒、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,經他人檢舉、主辦單位查覺之後,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。若獲獎者已領取獎項,應將所領取之獎項,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。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,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- 請勿拍攝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,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,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,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該內容及取消參賽資格,不另行通知。
- 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歸「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」所有。依著作權法,「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」有所有相關著作財產權,包括但不限於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使用之權利,且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獲獎者須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,若不同意著作權歸屬,視同放棄獲獎資格。
- 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:依政府規定獲獎者之獎金須申報扣繳憑單,獲獎人於兌獎時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- 參賽作品均不退稿,未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不會以任何形式使用。
- 凡參加本活動者,即視同接受本簡章各項規定,並接受本簡章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粉絲專頁公佈之。若是參賽者無法接受粉絲專頁變更後結果,則參賽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。
- 如有未盡事宜,以主辦單位決策之。
十四、聯絡方式
- 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
- 總幹事:杜國生0910-299901
副總幹事:林曼玲0933-243658 - 相關活動訊息詳載於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FB